1 范圍
本要求對所屬礦井擋風墻構(gòu)筑工作進行了規(guī)范,適用于山西煤銷集團晉城有限公司所屬礦井。
2 總則
為了規(guī)范晉城有限公司所轄煤礦通風設施管理工作,進一步提高煤礦安全生產(chǎn)保障能力,根據(jù)《礦井密閉防滅火技術(shù)規(guī)范》(AQ1044-2007)、《煤礦安全規(guī)程》、《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晉城有限公司煤業(yè)公司“一通三防”管理規(guī)定》等要求,特制定所轄區(qū)礦井擋風墻構(gòu)筑要求。
3 擋風墻的分類
按其服務年限可分為:永久擋風墻和臨時擋風墻。
永久性擋風墻根據(jù)其用途又分為一般性永久擋風墻、防火擋風墻、礦界隔斷墻。 4 定義
4.1 擋風墻——又稱密閉,砌筑在需要隔斷風流而又不行人、通車的巷道中的通風構(gòu)筑物。
4.2 永久擋風墻——長期封閉采空區(qū)、火區(qū)、巷道等地點的通風構(gòu)筑物。
4.3 防火擋風墻——用于封閉采空區(qū)、火區(qū)的擋風墻。為了防止漏風引起煤炭自燃或復燃,防止采空區(qū)、火區(qū)內(nèi)有毒有害氣體在壓力發(fā)生變化時向外溢出。
4.4 礦界隔斷墻——用于隔絕相鄰礦井之間非正常溝通的構(gòu)筑物。
4.5 臨時擋風墻——用于封堵盲巷、短期隔斷巷道等地點的通風構(gòu)筑物(一般使用時間不超過6個月)。
5 通風設施建筑要求
5.1 一般性永久擋風墻
5.1.1 構(gòu)筑墻體使用材料:料石或磚。
5.1.2 墻體厚度要求
5.1.2.1 巷道高度3.0m以下:
用料石構(gòu)筑墻體,墻體厚度不小于1.0m。
用磚構(gòu)筑墻體,墻體厚度不小于0.7m。
5.1.2.2 巷道高度在3.0-3.5之間:
用料石構(gòu)筑墻體,墻體厚度不小于1.5m。
用磚構(gòu)筑墻體,墻體厚度不小于1.0m。
5.1.2.3 巷道高度在3.5以上:
用料石構(gòu)筑墻體,墻體厚度不小于2.0m。
用磚構(gòu)筑墻體,墻體厚度不小于1.5m。
5.1.3 以上墻體構(gòu)筑掏槽要求為:兩幫不小于0.5m,頂不小于0.3m,底不小于0.2m,
見實幫實底。
5.1.4 墻體抹面:使用水泥砂漿抹面,且不少于兩次。
5.2 防火擋風墻
5.2.1 構(gòu)筑墻體使用材料:料石或磚,中間夾黃土或砂漿。
5.2.2 墻體厚度要求
5.2.2.1 巷道高度3.0m以下:
用料石構(gòu)筑墻體,里、外墻各1.0m厚,中間用0.5m厚黃土充填時,總厚度為2.5m;
中間用0.3m厚砂漿充填時,總厚度為2.3m。
用磚構(gòu)筑墻體,里、外墻各0.7m厚,中間用0.5m黃土充填時,總厚度為1.9m;中間
用0.3m砂漿充填時,總厚度為1.7m。
5.2.2.2 巷道高度在3.0-3.5之間:
用料石構(gòu)筑墻體,里、外墻各1.5m厚,中間用1.0m黃土充填時,總厚度為4.0m;中
間用0.5m砂漿充填,總厚度為3.5m。
用磚構(gòu)筑墻體,里、外墻各1.0m厚,中間用1.0m黃土充填時,總厚度為3.0m;中間
用0.5m砂漿充填時,總厚度為2.5m。
5.2.2.3 巷道高度在3.5以上:
用料石構(gòu)筑墻體,里、外墻各2.0m厚,中間用1.0m黃土充填時,總厚度為5.0m;中
間用1.0m砂漿充填時,總厚度為5.0m。
用磚構(gòu)筑墻體,里、外墻各1.5m厚,中間用1.0m黃土充填時,總厚度為4.0m;中間
用1.0m砂漿充填時,總厚度為4.0m。
5.2.3 以上墻體構(gòu)筑掏槽要求為:兩幫不小于0.5m,頂不小于0.3m,底不小于0.2m,
見實幫實底。
5.2.4、墻體抹面:使用水泥砂漿抹面,且不少于兩次。
5.3 礦界隔斷墻
5.3.1 構(gòu)筑墻體使用材料料石或磚,中間夾混凝土和“工”字鋼。
5.3.2 墻體厚度要求
5.3.2.1 巷道高度3.0m以下:
用料石構(gòu)筑墻體,里、外墻各1.0m厚,中間用0.5m混凝土和“工”字鋼充填時,總厚
度為2.5m。
用磚構(gòu)筑墻體,里、外墻各0.7m厚,中間用0.8m混凝土和“工”字鋼充填時,總厚度
為2.2m。
5.3.2.2 巷道高度在3.0-3.5之間:
用料石構(gòu)筑墻體,里、外墻各1.5m厚,中間用1.0m混凝土和“工”字鋼充填時,總厚
度為4.0m。
用磚構(gòu)筑墻體,里、外墻各1.0m厚,中間用1.0m混凝土和“工”字鋼充填時,總厚度
為3.0m。
5.3.2.3 巷道高度在3.5以上:
用料石構(gòu)筑墻體,里、外墻各2.0m厚,中間用1.0m混凝土和“工”字鋼充填時,總厚
度為5.0m。
用磚構(gòu)筑墻體,里、外墻各1.5m厚,中間用1.0m混凝土和“工”字鋼充填時,總厚度
為4.0m。
5.3.3 以上墻體構(gòu)筑掏槽要求為:兩幫不小于0.5m,頂不小于0.3m,底不小于0.2m,
見實幫實底。
5.3.4 墻體抹面:使用水泥砂漿抹面,且不少于兩次。
5.4 臨時擋風墻
5.4.1 構(gòu)筑墻體使用材料用料石、磚或木板。
5.4.2 使用料石、磚構(gòu)筑墻體厚度要求
5.4.2.1 巷道高度3.0m以下:
用料石構(gòu)筑墻體,墻體厚度不小于0.7m。
用磚構(gòu)筑墻體,墻體厚度不小于0.37m。
5.4.2.2 巷道高度在3.0-3.5之間:
用料石構(gòu)筑墻體,墻體厚度不小于1.0m。
用磚構(gòu)筑墻體,墻體厚度不小于0.5m。
5.4.2.3 巷道高度在3.5以上:
用料石構(gòu)筑墻體,墻體厚度不小于1.2m。
用磚構(gòu)筑墻體,墻體厚度不小于0.75m。
以上墻體密閉掏槽要求為:兩幫不小于0.5m,頂不小于0.3m,底不小于0.2m,見實幫
實底。
5.4.3 密閉抹面:使用水泥砂漿抹面,且不少于兩次。
5.4.4 使用木板做臨時密閉時,要求四周要見實煤(巖),必須魚鱗搭接,水泥漿勾縫
或水泥噴漿。
6 通風設施施工質(zhì)量要求
6.1 一般性永久擋風墻
6.1.1與采空區(qū)連接的巷幫和頂板的網(wǎng)片要剪斷,寬度不小于500mm。
6.1.2 料石(磚)水泥砂漿墻,每砌一層料石(磚)必須用水泥砂漿灌注一次,要嚴密不
留空洞。
6.1.3 巷道擋風墻內(nèi)有水,擋風墻底部用水泥砂漿澆筑,并設置反水池或反水管。
6.1.4 墻體平整(1m長度內(nèi)凸凹不大于10mm,料石勾縫除外),嚴密不漏風,無裂縫、
重縫和空縫,墻面四周要有不少于0.1m的裙邊。
6.1.5 墻前后各范圍內(nèi)5m內(nèi)支護完好,無片邦,冒頂,無雜物,積水和淤泥。
6.1.6擋風墻根據(jù)現(xiàn)場情況由通風科安排決定是否安裝抽放管和抽放管的安裝位置、尺寸。
6.2 防火擋風墻
6.2.1必須滿足一般性永久擋風墻的基本要求。
6.2.2 料石(磚)水泥砂漿墻,每砌一層料石(磚)必須用水泥砂漿灌注一次,要嚴密不留空洞。黃土每增0.2m夯砸一次,黃土或水泥砂漿必須接頂嚴實。
6.2.3 墻前5m內(nèi)支護完好,無片邦,冒頂;無雜物,積水和淤泥。
6.2.4 在頂板壓力較大區(qū)域,要在密閉內(nèi)外分別支設一排帶帽點柱。
6.2.5 有自燃發(fā)火煤層的煤層采空區(qū)擋風墻要設觀察孔、措施孔,孔口封堵嚴密。
6.3 礦界隔斷墻
6.3.1 必須滿足一般性永久擋風墻的基本要求。
6.3.2中間充填的混凝土以水泥、粗砂、粗碎石體積配合比為1:3:4.5?;炷翝茶T要致密不留空洞。
6.3.3 工字鋼為11,構(gòu)成網(wǎng)孔60×60cm骨架,骨架深入到槽內(nèi)與實體接實,豎梁置于橫梁內(nèi)側(cè),交接點用鐵絲綁緊。
6.3.4 里墻要有弧度。
6.4 臨時擋風墻
6.4.1 密閉設在頂幫良好處,見硬底硬幫與煤巖接實。
6.4.2 木板密閉要求魚鱗搭接釘牢,水泥漿勾縫或水泥噴漿,嚴密不漏風。 7 封堵溜煤眼(風眼)
7.1 封堵溜煤眼(風眼)——用以封閉廢棄溜煤眼和風眼。
7.2 構(gòu)筑要求:
下口:混凝土充填厚度高于鎖口點 0.5m,再用黃土或石膏充填高于鎖口點 5m;上口:用工字鋼、背板蓋嚴、水泥澆筑嚴實。
7.3 施工質(zhì)量要求: #
7.3.1 澆筑時必須見實幫實煤(巖)。
7.3.2 下口用不燃性材料封口,眼內(nèi)有水的充填混凝土,并制定詳細的防水措施。無水的可充填黃土或石膏。
7.3.3 上口煤體掏槽后搭接鋼梁,梁上用水泥背板蓬蓋混凝土澆鑄。
7.3.4 封閉的溜煤眼內(nèi)不得留有存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