礦用電機車保護裝置KHJ250-泰安大鵬電氣有限公司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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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證人: | 泰安大鵬電氣有限公司 | ||
統(tǒng)一社會信用代碼: | 370902200018022 | ||
注冊地址: | 泰安市泰山區(qū)鳳臺村 | ||
生產單位: | 泰安大鵬電氣有限公司 | ||
生產地址: | 山東省泰安市泰山區(qū)東岳大街東首 | ||
產品名稱: | 礦用電機車保護裝置 | ||
規(guī)格型號: | KHJ250 | ||
安全標志編號: | MAB140895 | ||
有效期: | 2014-08-27~2019-08-27 | ||
標準和要求: | GB3836-2010,,Q/DP004-2014 | ||
適用范圍: | 嚴格按煤礦安全有關規(guī)定使用。 | ||
主要受控元部件 及關聯(lián)設備: |
該裝置由:GJC4煤礦用甲烷傳感器(MFC060021)、GSH1500礦用本安轉速傳感器(MFB090165)、KHJ250-Z礦用隔爆兼本安型電機車保護裝置主機(MAB140900)、煤礦用聚氯乙烯絕緣聚氯乙烯護套控制軟電纜、礦用隔爆型電流互感器組成,均應有安全標志。 | ||
備 注: | 本證書為變更證書。 | ||
安標狀態(tài): | 過期 | ||
上述產品經履行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合格評定程序,符合發(fā)放要求,特發(fā)此證。本證書的有效性依據(jù)持證人是否持續(xù)滿足安全標志審核發(fā)放要求獲得保持。 |